主要业务
BUSINESS
公益募捐

同国内外热心于推动国际文化、科技、经济交流的团体和个人(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建立联系,筹集公益资金,公开募捐

基金管理

管理和使用国内外有关团体和个人提供的基金和捐赠,承办国内外团队和个人向我基金或其他指定单位提供公益赞助事宜

公益资助

通过组织出访邀请来访和展览演出出版影视制作参观考察研讨培训等多种活动,开展多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公益资助

评选奖励

奖励在陕西国际文化交流事业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团队和个人。

发起我们是国际文化使者公益行动

国际文化发展基金
国际文化发展基金工作委员会是陕西省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向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公开募集资金,资助扶持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国际文化传承、保护与发展。
我们是国际文化使者
International Cultural Messenger

基金会章程
Foundation Charter

第三章 基金来源、使用及管理

第八条 来源

(一)国内外友好团体、企事业和个人的赞助、捐赠和募捐;

(二)接收项目赞助;

(三)财及其息获的收如银利息其他法收

第九条 使用

(一)基金会的财产及其孳息等其他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分配;

(二)基金直接用于开展国际文化以及科技与经济交流活动和相关的建设事项;

(三)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提供有益社会资助;

(四)提供国际文化交流事业专项基金;

(五)奖励对陕西国际文化交流事业有贡献的团队和个人;

)为金会展业提供要的费。

第十条 管理

(一)基金会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并建立相关的会计、审计和监督制度、同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捐赠者的监督;

(二)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外汇,基金会开立外汇账户,专项管理;

(三)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物资,归基金会所有;免征关税。基金会有权将其转让给予其宗旨有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但不得出售;

(四)基金会通过组织各项活动收取的适当服务费专项管理,补充基金会的基金和活动经费;

(五)基金收支情况每年向陕西省文化厅和陕西省民政厅报告, 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